各部门:
现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根据通知要求,结合实际,于12月10日前,组织教职工旁听庭审活动,落实每年至少旁听庭审2次的要求。同时,请于12月13日前,将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情况(图文并茂)报送至党委宣传部1721办公室。
请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此项工作已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。
联系人:刘志扬 联系电话:3112089
电子邮箱:hbvtcxcb@126.com
附件:《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的通知》
党委宣传部
2024年9月12日